京东开放平台多类目经营规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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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3-3-15 18: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京东近日修订京东开放平台多类目经营规则,京东表示逐步开放类目运营模式,支持商家店铺多类目经营,该规则将于2022年9月23日生效。
据了解,京东开放平台多类目经营规则适用入驻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家,特殊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拍拍二手、七鲜等)不开放类目运营的店铺除外。
多类目经营要求方面,店铺星级≥3.5星的POP店铺可申请多类目经营,以每个季度最后1天的店铺星级为准。例如某店铺第一季度最后1天,店铺星级是3星,则第二季度不可申请多类目经营;如第二季度最后1天,店铺星级是4星,则第三季度可申请多类目经营。
需要注意的是,因系统可能有所延迟,季度交替期间的跨类目考核结果预计在1-2日后生效。即某店铺,季末最后1天(6月30日)店铺星级≥3.5星,则在下季度开始后的1-2日(7月2日)可跨类目。
同时,店铺星级≥3.5星的POP店铺可申请主营一级类目下的全部类目以及开放申请的全部非主营类目。
例如某店铺主营一级类目是“手机通讯”,则可申请“手机通讯”下的全部类目,以及一级类目“家用电器”下开放申请的类目如“家用电器-生活电器-加湿器”,不可申请一级类目“家用电器”下未开放申请的类目如“家用电器-厨卫大电-电热水器”。
京东表示,商家可在京麦商家中心-店铺管理-品牌管理处进行申请,开放经营的类目可参考《京东开放平台类目开放申请明细表》,京东有权根据部分类目经营情况不定期对开放经营的类目进行调整,店铺可经营类目以最终审核通过的类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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